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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工伤事故报备制度
淮安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4-08-05     点击:    

我市实施工伤事故报备制度


近日,我市实施参保单位工伤事故24小时报备制度。强化了对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医疗救治的跟踪服务,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加强对用人单位工伤事故的监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提高工伤基金使用效率。

    以往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忙于伤者的治疗和其它相关工作,而工伤认定申请相对滞后,所需的材料递交不及时,甚至是伤者已经结算医疗费出院后,才开始提出工伤认定申报。现参保单位发生疑似工伤事故,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如实填写受伤(死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地点、经过、受伤(死亡)人员情况、医疗救治医院等基本信息,在24小时内提交至参保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如因节假日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有关情况后,再补交书面报告。如参保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在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需书面说明未能及时上报的原因并经认可后,方能办理有关事项。

    社会保险部门接到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事故伤害报备后,对于受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事故报备,于2个工作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下发《拟予认定工伤通知书》,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受伤人员发放工伤医疗卡,符合制度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在接到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立即送达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目前,我市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间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皆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近期,机关公务员已将纳入参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无缝覆盖,工伤保险也成为我市在职职工参保覆盖范围最广、个性化保障政策最多的社会保险之一。(张葵八)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