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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我国工伤保险扩面人数已经突破2亿人
淮安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4-07-28     点击:    

中国网7月25日讯 今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非常重视,在今年5月份,我国工伤保险扩面人数第一次突破了2亿人,到6月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是20119万人,这其中农民工的数量有7265万人。

李忠说,我们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尘肺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标准等,应该说从制度上对尘肺病职工的保护都做了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比如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把尘肺病列入了职业病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里又明确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之一。通过这两部法律,我们就很明确地知道,尘肺病是属于工伤保险覆盖的范畴。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又对尘肺病做了一些伤残等级的评定。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该说从制度上和标准上保障了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职工一旦被诊断和鉴定为尘肺病,他就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他作出伤残等级评定之后,他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认定为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工伤康复等待遇;经过伤残等级评定之后,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知道尘肺病有一个潜伏期,你工作的时候,可能接触到职业危害,但是这个症状可能要若干年才能表现出来。那么这部分人的权益怎么保障?去年我们部里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只要曾经有接触职业危害的职业史,那么你现在即使是退休了,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再接触新的职业危害的历史,你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解决了在职业生涯中断或者结束以后这部分人还能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依然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

还有一类情况,历史遗留的,就是用人单位不存在了或者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这部分患尘肺病农民工的保障问题。2011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这部分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或者生活等其他方面的救助。

总的来看,对尘肺病职工的权益保护,最根本的还是要让他参加到工伤保险里面来。这几年,我们部里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非常重视的,我们着重推动了以工伤事故、职业病高发的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单位,以职业病危害最突出的农民工为重点人群的一个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大家可能也听说过,我们连续开展了“平安计划”等一系列活动,将更多的农民工纳入到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我们现在工伤保险的扩面成效还是比较大的。在今年5月份,工伤保险扩面人数第一次突破了2亿人,到6月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是20119万人,这其中农民工的数量有7265万人。只有把这部分人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下一步我们也要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扩面工作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刚才记者也谈到,可能很多职工对程序或者具体条款不是十分清楚,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宣传,也请各位媒体共同宣传,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在职业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