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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淮安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4-07-01     点击: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重点行业(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转化、主持或参与其他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范围为:

(一)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带动和推进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人才项目。

(二)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人才项目。

上述行业(产业)领域内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也可按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

2.制定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并有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应列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

3.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且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十批“六大人才高峰”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7.苏北五市申报的项目,在坚持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三)申报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申报高技能人才项目的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

三、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须一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附件2,A3纸打印)及Excel格式电子表。申报表格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下载。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

申报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择优选拔,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申报推荐人选。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时,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审核上报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范围单位(不含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非公有制企业材料的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

以上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复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四)专家评审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五)确定额度并上报方案

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助额度的建议,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

(六)公示并组织实施

对拟资助对象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五、资助数量及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列入资助项目500个左右。根据高层次人才承担项目的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单位及个人。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规范工作程序,把好质量关。

(二)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请于7月3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5)83300515 、83236053

地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山北路49号办公区2608室(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省机械大厦)

邮政编码:210008

电子邮箱:ldrcgf@126.com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

      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封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7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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